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与发展对策
原文载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
作者简介:
任广乾(1982-),男,河南商丘人,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领域:国企改革;
李俊超(1998-)(通讯作者),男,河南驻马店人,郑州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领域:国企改革;
赵梦洁(2000-),女,河南南阳人,郑州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领域:国企改革。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政府激励行为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选择及治理机制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2AGL017);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河南省国有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3240041203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21SJGLX1002)。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与发展对策
摘 要: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人民长期探索的新成果,已成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路径。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独特的国家属性造就了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应有的使命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在经济规模、高质量发展、三次分配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取得了卓越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宏观层面国际局势错综复杂、中观层面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微观层面内部制度设计不完善等问题依旧掣肘着国有企业功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在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应深度融入国际市场,积极构建多元稳定的国际规则新格局,利用产业链链长优势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同时也要注重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建设,真正落实“做好蛋糕、做优蛋糕、分好蛋糕、做好中式蛋糕”的使命任务,为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国有企业;使命担当;发展对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七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在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创新突破。在新时代新征程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指明要以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充分彰显了我国的责任担当和大国自信,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中国智慧。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以及我国主要矛盾转变的时代背景,中国式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和最终实现不仅亟需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以充分应对国际强权的政治挑战和非传统安全威胁,还需要夯实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但是,对于人口庞大的我国而言,最根本的是要先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这不仅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道理,也是我国抓住主要矛盾、在新征程上协同推进战略布局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因此,如何更好地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释放国有企业对我国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保障作用,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至关重要。
与西方的现代化方式不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丰富的内涵和特征,真正体现了中国特色和大国担当。从人民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涵盖了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规模,彰显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也深切关注着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印证了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精神以及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此外,在丰富物质文明的同时,中国式现代化也注重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发展,积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力求人的全面发展。从生态建设的角度来看,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粗放式发展模式,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西方发达国家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径有着本质区别。从道路实现的角度来看,中国式现代化走的是和平发展道路,是促进人类文明共同进步的发展方式,充分体现了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宽广胸怀。中国式现代化为我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目标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为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式提供了战略方针,这些发展目标的实现与发展方式的践行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和长久不懈的努力,这与国有企业的属性特征和时代要求不谋而合。但是面对当前的国际局势和政策导向,国有企业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各种机遇和挑战。因此,深入分析国有企业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能够为厘清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提供思路和借鉴。
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富含历史积淀和属性特征的使命担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胜利之后,我国正式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逐渐向公有制转变,为国有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初步建立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在工业化建设阶段,国有经济在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和重工业保障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保障了我国的国防安全和经济独立,也为我国构建完整独立的工业体系和经济体系做出了突出贡献。截止到1978年末,我国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已占全国经济的90%以上。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历史、思想以及制度设计等原因,国有企业在管理中曾经普遍存在体系僵化、效率低下等问题[1],但其经过放权让利(1978-199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3-200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2003-2012)、全面深化改革(2013年至今)等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后,国有企业活力得到了进一步释放,依旧牢牢掌握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命脉,长久深刻影响着我国的产业布局和优化。
总体而言,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以及国防等方面的贡献贯穿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始终,是我国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微观经济主体之一,在促进我国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同时,国有企业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担当具有独特的国家属性。根据现代产权制度理论,我国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直接体现,也是实现国家意志和利益的重要载体。在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体制催生的制度安排使得政府能够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控制,以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要素统筹安排与经济发展目标,这期间国有企业的决策安排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意志,具有丰富的国家属性和政治属性。改革开放之后,即使分类制改革以及市场化改革等措施大大削弱了政府对部分国有企业的直接控制,但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平台依旧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保有重要的监管职能。国有企业是建立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和产业体系、构建内需体系和对外开放双循环发展格局的关键动力,在贯彻实施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柱作用[2],对国家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负有无可替代的责任和使命。因此,深厚的历史背景和独特的国家属性是促使国有企业彰显家国情怀、积极承担使命担当的重要因素,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赋予国有企业的时代要求。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是多重任务叠加、多重目标协同与多重路径并行的共进过程。国有企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承担使命担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国有企业应当进一步“做大蛋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9.5%,创造了“东亚奇迹”,人民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14亿人口基数下,人均GDP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进一步“做大蛋糕”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条件。国有企业作为我国重要的物质基础,必须着力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升级以及健全监督机制等方式进一步释放活力,强化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基础。
其二,国有企业应当进一步“做优蛋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国有企业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要真正认识到绿色发展的含义,摆脱传统的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导向的发展模式,通过构建绿色产业链和绿色供应链等方式为社会提供绿色产品和服务,依靠先进技术处理好发展和污染的矛盾,积极履行生态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要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做优蛋糕”,进而保障人民的生活条件,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
其三,国有企业应当助力“分好蛋糕”。国有企业基于其独特的国家属性,已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为我国共同富裕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目前再分配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相对有限,我国亟需开拓新的渠道助力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体系。多元分配格局的构建互补与我国传统的价值文化理念相契合,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但是目前由于相关法规的缺失,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作为三次分配的重要主体,国有企业应当发挥先锋示范作用,通过积极参与三次分配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引导社会组织和先富群体积极助力共同富裕,进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
其四,国有企业应当助力做好“中式蛋糕”。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我国不仅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3],还基本形成了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格局。随着跨国公司的建立和海外业务的拓展,国有企业已成为我国同外部资本市场对话、展现中国特色形象的重要窗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国有企业在遵循国际规则和文化要求的基础上,也要增强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加强企业内部文化建设,积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硬实力和软实力等方面都要积极培育国际竞争力,积极传播中国声音、中国理论和中国思想,为他国企业建设和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典范,彰显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国有企业在经济规模、高质量发展、三次分配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国有企业经济规模稳步上升
自1992年提出“抓大放小”战略后,国有企业经历了三十年的重组整合,虽然在每个阶段国有企业战略重组都各有特色和主线任务,但总体上都是为了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凸显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从供给端对国有企业加大了改革力度。在此过程中,我国通过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以及清理退出一批的路径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与发展,提升了国有企业的产业控制力和核心竞争力。表1展示了我国2013年之后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从企业户数来看,我国国有企业数量已从2013年的15.5万户发展到了2020年的23.9万户,年均增长率为8.01%。从资产总额来看,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从2013年的1040947亿元增加到了268503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4.14%。此外,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整体偏高但相对稳定。由此可以看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有企业规模稳步上升,为维持地区经济发展、保证人民物质生活条件、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效显著,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绿色发展奇迹。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尤其是中央企业从重规模与速度的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重质量和效率的集约型增长速度加快,在优化产业布局的同时积极促进科技创新,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动力支撑[4]。自《“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发布后,我国就形成了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国有企业也受到政府和市场的监督与规制。国有企业通过内化政策要求、增强环保意识、促进结构调整以及增加环保投入等方式极大降低了资源消耗,高质量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从经济发展的质量方面来看,国有企业通过强化创新,提高发展效益等方式提升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成色,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三五”计划的节能减排目标。此外,202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发布会中指出,与2012年相比,2021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了约33%,绿色转型效果显著。从生态环境保护支出方面来看,根据表2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国有企业近年来始终践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做好蛋糕”,每年的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决算都维持在10亿元以上。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国有企业深入贯彻落实“边发展边治理”的方针,真正体现了中国经济发展特色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绿色发展内涵。
(三)国有企业三次分配参与度明显提高
作为市场属性和政治属性的结合体,国有企业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做出了突出贡献。三次分配是有别于市场分配(初次分配)和政府分配(再分配)、以道德力量为主导的新型分配体系。作为实现共建共享、促进社会公平的机制保障,国有企业多元分配格局中发挥着重要的公平保障作用,在三次分配中也发挥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慈善和公益事业发展的典范作用。从公益性设施投资方面来看,根据表3的统计结果,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公益性设施投资预算和决算额度相对平稳。受疫情影响,2020年国有企业的公益性设施投资预算有所减少,但总体预算仍然较高。从慈善捐赠方面来看,2020年内地接受款物捐赠共计2086.13亿元,其中企业捐赠为1218.11亿元,民营企业共捐赠了630.84亿元,占据企业捐赠总额的51.79%,国有企业捐赠占比相对较弱[5]。由此可见,虽然2015年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后,国有企业的慈善捐赠水平有所提高,但其属性特征并没有带来理论上更高的慈善参与,国有企业利用多元分配格局“分好蛋糕”的作用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步伐逐渐加快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要培育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加快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步伐不仅能够促进国有企业快速融入世界规则,完善自身治理体系,也是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融合、积极传播中国声音与中国文化、共建人类文明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逐渐加快,对外投资额明显增加,极大地促进了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截止到2020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达2.8万家,投资流量达1537.1亿美元,首次位居世界第一。其中非公有经济控股和公有经济控股的对外投资金额分别为671.6亿美元和668.9亿美元,分别占比50.1%和49.9%,投资额度同比增长14.1%和15.1%。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对外投资额大致相当,但是国有企业数量仅占对外投资的5.3%①,表明我国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潜力巨大。由此可见,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在未来要积极依托“一带一路”等顶层合作倡议加快国际化经营步伐,进一步扩大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做好“中式蛋糕”,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和发展。
经过多年的政策推动和改革,国有企业已成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然而,国有企业依旧面临着宏观、中观以及微观层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不仅能够厘清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障碍,也能够为国有企业积极承担使命担当,“做大蛋糕、做优蛋糕、分好蛋糕”以及“做好中式蛋糕”提供有益参考。
(一)宏观层面:国际局势错综复杂
1.国际金融市场震荡与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
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在经济全球化浪潮和全球治理体系中迅速成长,为全球经济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也与世界经济发展密切关联,深受国际局势的影响。新冠疫情对全球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虽然2021年全球经济处于复苏阶段,实体经济领域风险有所降低,但是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脆弱性不断增加,全球经济不确定性依旧明显。外部环境的复杂性深刻影响着国有企业的生产发展和战略决策,进而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产生阻碍。一方面,从企业投资的角度来看,目前全球经济正处于下行周期,国际订单进一步收缩,我国出口压力逐步加大。外需处于疲软态势以及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会导致国有企业投资需求下降[6]。另一方面,从企业融资的角度来看,为了应对通胀问题,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收缩的货币政策会恶化全球的融资环境,加重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压力,导致企业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虽然国有企业相比其他所有制企业在债务融资层面占据产权优势,但是在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以及债务压力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也可能会面临着借贷成本增加、融资不足的问题,进而影响国有企业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的进程。
2.地缘政治冲突风险上升导致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恶化
在全球民粹主义持续升温以及地缘政治冲突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着经济问题政治化或政治问题经济化的严重干扰,进而影响着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一方面,从直接投资的角度来看,所有制歧视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最突出问题。部分发达国家常常以“竞争中性”原则无理增加国有企业的审查环节,加大了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难度,限制了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自由竞争。另一方面,从对外并购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海外并购受到逆全球化的限制,海外并购进程缓慢。2019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表的《欧盟—中国战略展望》在承认中国是重要合作伙伴的同时,也首次提出中国是其“系统性的竞争对手”。西方国家随后加强了针对中国海外投资并购审查的力度,并通过限制投资领域以及扩大审查范围等方式限制国有企业的对外并购进程。地缘冲突、意识形态冲突以及逆全球化等因素深刻影响着国有企业融入国际舞台,不利于疏通国有企业向国际传达中国特色和中国智慧的渠道。
(二)中观层面:区域协调发展有待深化
1.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有待完善
在国际环境日益复杂以及国内市场日益成熟的现实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构建与完善需要积极壮大国内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不断培育国内市场优势以保持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资源要素分布存在较大差异,及时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打破区域贸易壁垒是完善国内大循环、实现规模市场优势以及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但是目前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尚存障碍。一方面,制度性因素是影响区域市场一体化的主要因素。在我国现行的财政分权体系背景下,地方政府对资源要素流动和企业经营范围有着严格限制,存在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问题,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7]。另一方面,垄断企业的长期存在是限制区域市场流通、发挥区域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垄断企业长期利用垄断优势获取市场支配地位,提高其他企业的进入壁垒,不仅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也难以发挥区域和企业之间的协同优势。建立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快区域协调发展,不仅能够降低国有企业产业布局优化的制度性成本,也有利于加快区域市场要素流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
2.区域产业链有待深度融合
随着科技革命的持续推进和产业的深层变革,区域间产业布局优化和融合发展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能。依赖国有企业属性优势、规模优势以及创新优势构建完善产业链,是加快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以及创新链的深度融合,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应对全球产业链重构的主要方式[8]。但是区域间的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成为深度融合的主要障碍。目前,我国区域发展格局已从“东西差异”逐步转化成了“南北差异”②,区域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已成为区域间链条布局优化和深度融合的难点和痛点。一方面,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利于形成有序衔接的产业链协调发展格局。虽然我国新兴产业已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是产业链的发展融合仅限于城市群和都市群的内部融合,地区分化较为明显。此外,由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尚未完全构建,政策差异与竞争发展也不利于区域间产业链的互补融合。缺乏统一的协同措施,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产业链链长机制也难以真正带动区域融合发展,不利于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产业布局。另一方面,区域发展不充分不利于区域间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我国部分区域由于产业基础条件较差,尚未形成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配套设施和政策支持,难以承接或建立协调配套的产业链体系。这些区域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以及创新链的建立和发展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设备支持,因此区域间产业链深度融合的成本不可低估。
(三)微观层面:国有企业内部制度设计有待优化
1.内部治理水平有待优化
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贯彻国有企业改革始终的重要主题。为了更清晰地看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发展趋势,参考周茜等人(2020)的研究[9],本文整理了我国A股上市公司2013-2020年的公司治理水平均值(见图2)。从中可以看出,虽然近年来上市国有企业治理水平持续提高,但相较于非国有企业依旧偏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水平仍然存在部分难题。在党组织治理方面,截止到2021年底,所有中央企业以及超过90%的省属国有企业已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但是对党组织治理依旧存在认识不足、权责不明晰以及缺乏规范等问题[1],尚不能很好地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10]。在董事会治理方面,近年来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了99.6%和96.7%,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但是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和治理依旧存在着任命程序不规范、监督职能落实不到位以及决策机制虚化等问题[11],董事会的运行效率仍然不高,运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企业家能力方面,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受到更多的制度性约束,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企业家能力指数平均值常年较低,总经理的潜力难以充分发挥。此外,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指数2017-2020年以来持续下降,表明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激励制度设计可能存在不足,现有激励水平难以获得高管的价值认同,亟需建立多元薪酬并存的薪酬激励体系以激发高管积极性[12]。
2.多元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有待优化
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彰显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依托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充分践行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制度,真正做到了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但是二元分配格局仍然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我国需要建立健全多元分配相协调的制度体系,以多种方式助力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第三次分配纳入收入分配体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以及三次分配相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中国有企业应发挥引领作用。
为了更直观地看出国有企业在三次分配中做出的贡献,本文整理了2013-2020年A股上市公司收入分配的平均得分情况。由图3可以看出,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初次分配(员工薪酬)、再分配(税收贡献)以及总体贡献(共同富裕)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在三次分配(公益慈善)上稍显不足,2013-2020年得分均值一直低于非国有企业,这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较高的制度性约束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了公益活动(如文化赞助、社区服务等未纳入评价指标体系的公益活动)。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有企业在初次分配以及再分配中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但是整体上国有企业的得分仍然较低,这表明我国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配的多元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
国有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以及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深刻影响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但目前国有企业在“做大蛋糕、做优蛋糕、分好蛋糕”以及“做好中式蛋糕”等方面依旧面临着宏观、中观以及微观层面的阻碍。为了顺应时代要求,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国有企业应当从国际国内现实背景出发,积极构建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
(一)深度融入国际市场,积极构建多元稳定的国际规则新格局
1.建立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准则,促进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的衔接与融合
由于资本市场缺乏相对统一完善的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国有企业走出去往往面临着发达国家信息披露的合规限制,不利于我国世界一流企业的建设,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以及国际资本市场ESG信息披露准则等对国有企业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提出了严苛的要求。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信息披露面临的国际合规限制和非法歧视会对国有企业国际发展造成更大的掣肘。一方面,我国应当完善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机制,尽快将国有企业信息披露规则与世界接轨。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其信息披露往往难以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和国际资本市场需要,国家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尽可能完善、规范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工作,为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提供制度基础,及时完整地披露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绿色治理状况等信息。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应当具有中国特色,反对非法歧视,为国际完善企业信息披露规则建言献策。我国在完善企业信息披露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在全球统一标准趋势下接轨国际资本市场,避免模仿照搬国际标准。应当根据自身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披露机制。同时,积极向世界传播中国智慧,完善国际信息披露准则。
2.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国际融合,加快构建创新体制机制
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国际融合是推动产业升级发展、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以及提升全球价值链的重要方式,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受国际局势影响,目前全球产业链分工格局已进入深度调整阶段,国有企业应当积极抓住国际产业链调整机遇,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的融合发展,依托产业优势和创新优势在国际产业链和价值链中提高议价能力和长久竞争力。一方面,国有企业要根据资源禀赋和要素差异等区位条件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融合,为创新链的布局提供先决条件。要加大对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在科技创新、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创新,加快构建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为创新链促进产业链融合提供技术保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在打造国内产业链创新链融合、摆脱产业链高度外部依赖的同时,也需要依托国内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积极进行国际融合,不仅要通过整合全球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资源,增强我国产业国际综合竞争力,也应缓解国际产业链存在的局部性梗阻等问题,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全球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作用。
(二)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
1.积极构建“链长制”体系,促进产业链现代化
产业链现代化是充分利用区域资源要素,支撑我国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产业链现代化主要面临着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链缺乏韧性和安全性以及控制力较弱等问题[8],亟需国有企业积极承担产业链链长职能,将自身发展与产业链现代化建设相协同,为我国经济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战略支撑[14]。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应当依靠其制度优势、雄厚的经济实力以及产业链核心地位积极承担起产业链链长功能,依托政府政策支持充分提高区域内产业基础能力,通过打造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等方式整合区域优势,完善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同时,也应注重协同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参与到产业链现代化的共建共享,构建不同区域协同、不同产权协同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此基础上,不仅要强调充分发挥各主体产业优势,释放主体活力和积极性,也要强调产业链的稳固性和完备性,为我国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产业链开放性和互补性打下坚实基础。此外,为了降低产业链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链长机制应当加强相关产业的基础研究,积极促进科技创新,为开辟新赛道、发展新动能提供创新优势。
2.依托数字基础设施,加强区域产业融合
目前,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促进区域产业变革、重塑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将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以数字产业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作为数字产业的承载主体,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充分发挥数字要素生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结合、加快区域产业融合的必要条件。一方面,我国应加快数字基建的进程,重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充分释放区域数字经济活力。作为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数字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和先导性作用。我国近年来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直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仅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也启动了“东数西算”等大型数字发展工程,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数字产业基础。但是西部区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落后,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存在滞后,容易造成区域间的数字鸿沟,这不利于区域产业的融合与发展。国家应当重点扶持西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西部数字技术承载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形成数字经济的区位特色、产业特色和空间特色,为国有企业实现区域产业融合、打造现代化产业链提供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数字要素的跨域特征,促进不同行业和产业的高效协同发展,加强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数字要素是贯穿于国有企业价值创造全过程的重要资源,具备丰富的应用场景。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数字要素的灵活属性,实现产品设计、产品研发与消费终端市场相对接,利用不同区域特征的数字要素进行跨域交流,最终实现产业衔接和产业融合。
(三)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建设
1.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充分释放国有企业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已在国有企业授权放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旨在优化国有资本的产业布局,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活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管理依然存在政企不分和监管越位、缺位等问题,不仅违背市场竞争中性原则,也进一步抑制了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国有企业亟需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更明确的权责边界,以明确市场主体身份,在国内国际市场释放发展潜力。一方面,各级国资委应当依法界定权责边界,根据股权关系和股权结构对国有企业进行授权和放权,避免过度干预经理层和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助力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决策权利和市场经营活力。另一方面,我国要利用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搭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企业的监管平台,依托数字化转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协同各类监管主体通过监管平台闭环监督企业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违规经营的追责体系,做到放活与管好的有机结合,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2.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多种方式促进了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优势互补,打造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但是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旧存在资产定价困难、操作不规范以及混改不充分等问题。首先,国家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好混改企业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改革工作中的政治保障作用。其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当持续完善混改的机制设计,通过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规范改革的关键环节,拓宽市场化的资本引进渠道,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混改市场平台,解决国有资产定价困难等问题,避免出现混改定价混杂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再次,要重视发挥非传统安全威胁背景下国有资本稳定器的作用,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参与民营企业运营和治理,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影响力。最后,国家应当制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宏观政策,使得国有企业能够利用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促进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打造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共进、优势互补的新局面,以此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3.优化员工持股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员工持股机制是社会主义性质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员工持股不仅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方式,也是实现员工与企业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以及风险共担的机制设计。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进程依旧缓慢,难以充分发挥机制优势和效果。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员工持股方案,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国资监管平台的设立使得国有企业的监督更加透明和便捷,充分激发员工这一监督主体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也能够强化员工“主人翁”意识,发挥长久的激励效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依托员工持股计划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增强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为了能够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队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提高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设计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主要面对技术性人才,忽视了对企业家人才队伍的培养和激励。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两手抓的激励机制,在追逐科技创新的同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培育和挖掘管理型人才。此外,员工持股计划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润挂钩,也是提高企业家人才的薪酬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的重要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国有企业内部高额的代理成本,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核心竞争力。
注释:
①数据来自《202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第19页和第42页。②参见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2022年发布的《以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移与区域协调发展》。(参考文献已省略,如有需要请点击“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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